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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5日:道与约翰——道之身份的超越(约1:6-8)

发表于:2023-01-05 00:00    浏览量:2058

金句:

“这人来,为要作见证,就是为光作见证,叫众人因他可以信。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为光作见证。”(约1:7-8)

 

默想:

“有一个人,是从神那里差来的,名叫约翰”。“有一个人”,直译为“一个人出现了”(原文中有“出现”),在漫长的黑暗中发生了一件明确的事。这里的“出现”与前文的“造”是同样的字根,显明约翰的第一个身份是受造者。另外,约翰第二个身份则是一位“差来的”使者,是从神那里“差来的”。从约翰的出生,我们可以肯定,他是一位从神而来的使者(参路1:59-63),连他的名字也是神所赐的。

 同时,经文明确了约翰的使命:“这人来,为要作见证,就是为光作见证,叫众人因他可以信。”因为,约翰的第三个身份就是见证者。“为要作见证”,这是他被差来的目的。“见证者”原文的意思后来延伸为“殉道者”。约翰的第四个身份是“点着的明灯”(约5:35),但“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为光作见证”。

 本段经文又显示出耶稣的超越性与约翰的身份产生对比:(1)耶稣是神——约翰是人;(2)耶稣是差遣者——约翰是差来的使者;(3)耶稣是被见证者——约翰是见证者;(4)耶稣是光——约翰是点着的明灯。

 我们知道,约翰是一位了不起的圣徒,是耶稣的开路先锋,但不能忘记他与耶稣之间的关系,乃是主仆的关系。约翰传讲耶稣,前提是真正认识耶稣;约翰被主使用,前提则是他愿意降服于主;约翰是点着的明灯,前提是他先被主光照,眼目被主开启。

 

祈祷:

       主耶稣,感谢你!在永恒的救恩计划中,拣选你的仆人参与服侍,被你所用是何等荣耀。求主赐恩给我们,能够谦卑在你的面前,蒙主的光照、得着你的生命、领受你的使命,受差遣成为合用的器皿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阿们!


    本文来自:《他名叫耶稣》灵修系列(陈丰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