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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2日:始于动机的圣洁(太5:27-30)

发表于:2023-02-12 00:20    浏览量:30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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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句:

“你们听见有话说:‘不可奸淫。’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,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。”(太5:27-28)

 

默想:

 基督教的伦理是注重行动的伦理,但其要求不是从行动开始,而是追溯行动的根源。按照心理学的研究,人的行动是从思想而来,而人的思想从所看见、看听见的而来。主也提出一个事实:“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;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。”(太12:35)因此,我们需要从心里开始洁净自己,才能讨神的喜悦。

 经文提供一个心理的过程,即:“看见”、“动淫念”、“犯奸淫”,就是一个将所看见的变成思想再转化成行动的过程。而主提出的解决办法也是从心里开始,立定心志不犯罪。有两件事实:第一是任何时代都有吸引我们“眼球”的感官引诱,使我们因此而犯罪。第二是提醒我们要“禁止眼目的情欲”(参约一2:16),不致跌倒。

 主提出犯罪的根本原因,不只是外在的引诱,更是内心的动机,即主耶稣所说的“淫念”。在《和合本》中,指出“看见妇女就动淫念”,似乎人犯罪是因为外在的引诱,但《新汉语译本》提供另一方面的原因,译为“带着淫念看妇女”,很明显这里是因淫念而被引诱,并不只是外在的引诱。

  宗教改革家马丁·路德揭示一个重要的事实:“你如若是一个基督徒,你必须明白你一定要在肉体中遇着各式各样的敌对和邪恶的思念。因为你一有了信仰,心里就要发生许许多多的恶念,比你没有信心以前更加挣扎得利害。但你要小心刚强莫让你自己成为恶念的俘虏,乃要继续抵挡,并向恶念说,我一定不听从你们,我一定不听从你们。"因此,他告诉我们一个基督徒生命的真实情况:“永远得不着完全平安,达不到感觉无罪的地步,虽觉得有罪,但不喜欢罪……我们一日未脱离血肉之体,一日仍在罪中;所以当继续不断挣扎。”2 

  如何才能找到出路?主的话是问题的答案。诗人说:“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?是要遵行你的话。……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,免得我得罪你。”(诗119:9、11)

 

祈祷:

       主啊,你是圣洁的源头,因你就是圣洁的主。求主赐恩,使我们常常思念你的爱,将你的话藏在心里,以致我们心得圣洁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阿们!


    本文来自:《他名叫耶稣》灵修系列(陈丰盛)


      1 克尔编订:《路德神学类编》,王敬轩译,香港:道声出版社,2000年11月,第127页。

     2 克尔编订:《路德神学类编》,王敬轩译,香港:道声出版社,2000年11月,第127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