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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日,宣告多方的见证(约5:30-47)

发表于:2023-07-03 00:06    浏览量:92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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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句:

“你们查考圣经(或译:应当查考圣经),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;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。然而,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。”(约5:39-40)

 

默想:

 面对要审判他、给他定罪的犹太人,耶稣宣告自己的权柄,世界无权给他定罪,而是他给不信的人定罪。他先提出一个原则:审判的目的就是求公正、公平,耶稣审判公平的理由是因为他是“只求那差他来者的意思”(30)。接着,他罗列五个“见证人”:

 第一是施洗约翰的见证(32-36)。耶稣称施洗约翰为“点着的明灯”,但他却不是“那光”(约1:7-9)。约翰的光,是暂时的光,并非永远的光。约翰的见证很重要,但其影响力较小,且是暂时的,因为随着约翰的离世,其影响力也就消逝了。

 第二是耶稣工作的见证(36)。他宣告自己“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”,就是“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,就是我所做的事”,因为这些“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”。

 第三是父 神的见证(37-38)。他说“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”,这正是天父在受洗时向人所见证的“这是我的爱子”。面对那些自以为精通犹太律法的法利赛人、文士以及敬虔的犹太人,耶稣揭露他们的心里没有 神的道,因为他们不信父 神所差来的耶稣。

 第四是圣经的见证(39-40)。在这里,有一句很特别的论述,是我们经常理解错误的,即耶稣说:“你们查考圣经,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;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。”很多人直接引用这句话,并告诉他人读圣经得生命,但耶稣的意思是“你们以为”的却非真理。研读圣经并不能给予人生命,圣经乃是要将人带到耶稣面前,因为它是为耶稣作见证的。想要得生命的,就必须来到耶稣面前。

 第五是摩西的见证(41-47)。耶稣对犹太人发出指控,包括:“心里没有 神的爱”(42)“不接待我”(43)“不求从独一之 神来的荣耀”(44)。最后,耶稣用他们最为景仰的摩西作为见证人,指出“你们如果信摩西,也必信我”,因为摩西所写的书上有许多指向基督的话。但是,犹太人却无视摩西的话,拒绝耶稣。

 

祈祷:

       主啊,是的,在圣经里、教会历史中,都有许多的“见证人”实证了你是 神的儿子,是我们的救恩。愿我们被救赎、被重生的生命成为你的见证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阿们!



本文来自:《他名叫耶稣》灵修系列"第七部分:耶稣继续在加利利的传道工作"(陈丰盛)


 播音:吕东梅     姊妹

 编辑:思澄堂传媒事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