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第2章

发表于:2023-08-02 16:53    浏览量:1434

加 2:1 过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并带着提多同去。

加 2: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,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,惟恐我现在,或是从前,徒然奔跑。

加 2: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,虽是希腊人,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;

加 2: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,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,要叫我们作奴仆。

加 2: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,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。

加 2: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,不论他是何等人,都与我无干;神不以外貌取人。那些有名望的,并没有加增我什么。

加 2: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,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;

加 2:8 (那感动彼得,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动我,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。) (

加 2: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,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、矶法、约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,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,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,

加 2: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,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。

加 2: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,因他有可责之处,我就当面抵挡他。

加 2: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;及至他们来到,他因怕奉割礼的人,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。

加 2: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,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。

加 2: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,与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:“你既是犹太人,若随外邦人行事,不随犹太人行事,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?”

加 2: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,

加 2: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,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,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,不因行律法称义,因为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。

加 2: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,却仍旧是罪人,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?断乎不是!

加 2:18 我素来所拆毁的,若重新建造,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

加 2:19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

加 2: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他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

加 2:21 我不废掉神的恩;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